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?
很多人無法離婚,通常都是因為離婚協議無法達成共識、或怕得不到監護權。因此,中華民國專業偵探協會能為您免費分析建議,讓你們能順利溝通達成共識。若您有合理的預算,私家偵探也可以就訴訟需求直接協助您蒐證,或是安排一個契機讓對方簽字,像是派人介入成為第三者,除了能掌握時機蒐集外遇證據外,也能讓第三者挑撥影響對方的決定、增加他離婚的急迫動機等等。
離婚條件要怎麼談才好?
一般來說離婚協議的重點大多圍繞在剩餘財產分配、小孩監護權、扶養費與贍養費等等,其中剩餘財產分配是一項很重要的關鍵,如果能證明另一半對家庭沒有貢獻,像是賺的錢都自己用、很少幫忙照顧孩子、經常賭博浪費錢等等,只要證據充足,基本上很有機會能拿對方超過一半的財產,若您是財產較多的也是同理,可以少分配甚至不用分配給對方。
剩餘財產分配如何影響監護權?
這是個很簡單的道理,監護權判定標準是「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」,對方如果有經濟上的優勢,對孩子自然比較有利,但如果你像法官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,至少就資產來說有機會跟對方平分夫妻兩人的財產,若對方對家庭沒貢獻,都是你自己在硬撐,就有更大的機會拿走對方超過一半的財產。這樣您就有一定的老本可以保障孩子的經濟需求。更別說如果對方有這經濟能力,是因為你獨自支撐家庭讓他放手拚事業,那差不多的經濟條件下,你就具有更多照顧經驗等其它優勢了。
如果家都靠你一個在撐,就更要小心對方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
如果您是具有經濟優勢的一方,這條更會是您爭監護權的關鍵,因為對方如果跟你平分夫妻剩餘財產,那您經濟上的優勢就會大幅被稀釋掉,而且現代人不分男女都有可能遇到不負責任的另一半,靠您獨自賺錢養家,回家還要包辦家事跟照顧孩子,對方可能連孩子都是丟給公婆照顧,整天遊手好閒養尊處優,這時您會更需要證明另一半對家庭毫無貢獻,否則只要對方一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,您的辛苦錢可能就直接被挖走一半給對方了,對方還可能仗著雙方都有錢,但您工作過於繁忙來搶監護權,將來以此為籌碼繼續跟你要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