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宗旨
維護全國偵探的榮譽和權益,強化偵探對於國家法律、法規的紀律與知識,增加偵探行業的凝聚力、競爭力、辦案力,並整合資源、商業運作、國際交流、人才培訓等方面的工作,為全國偵探行業開闢康莊大道,促進整個偵探行業的進步和發展,提昇「私家偵探」的服務品質,樹立偵探典範。嚴格考核協會偵探辦案品質,落實滿意度調查,提供申訴之管道,以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維護全國偵探的榮譽和權益,強化偵探對於國家法律、法規的紀律與知識,增加偵探行業的凝聚力、競爭力、辦案力,並整合資源、商業運作、國際交流、人才培訓等方面的工作,為全國偵探行業開闢康莊大道,促進整個偵探行業的進步和發展,提昇「私家偵探」的服務品質,樹立偵探典範。嚴格考核協會偵探辦案品質,落實滿意度調查,提供申訴之管道,以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為了提升辦案品質以及偵探之專業技能,本協會之會員都必須先通過偵探相關的考試審核;證明自身專業能力及素養,以保障消費者之服務品質。
本協會的偵探及認可的公司皆須遵手《偵探協會道德守則》,並隨時更新法律知識,這是偵探協會對客戶及偵探業的義務,本協會偵探亦恪遵守則,並提供客戶專業性和可靠性。
本協會提供了完整透明的申訴管道,協助客戶處理委託及合約的糾紛,為客戶的消費權益把關!這些申訴內容也會作為檢討、改善的依據,持續精進偵探業的服務品質。
本協會提供免費諮詢服務,能為您解答有關偵探委託、調查蒐證、外遇提告、離婚諮詢、監護權及剩餘財產分配等問題。
本協會偵查團隊都經過嚴密的審核與篩選,加入之前皆有滿三年之相關調查蒐證經驗,每個成員辦案效率都有極高的水準。
本協會有進駐專業律師協助把關,為每個偵探即時更新法條資訊,受託案件之調查手法皆有專業依據,蒐證精準採用率高!
本協會《道德守則》參考了公共執法機構,立法機關和相關行業,並榮獲各界認可。
我們提供多元化的服務,包括外遇蒐證、離婚財產分配、個人素行調查等,尤其一般民事案件警察多半都不受理,須由私家偵探來協助調查或彌補證據不足的問題。
私家偵探針對備查人進行調查,並運用各項專業器材實施蒐證工作。並將調查出來結果與證據回報給客戶。
想要調查外遇卻沒辦法,想要進行蒐證又容易觸法,不如讓專私家偵探把事實的真相與證據交到你手上。
私家偵探運用各類專業儀器,針對委託施行行蹤跟監,將對方行為蹤跡錄影存證,讓真相在你面前水落石出!
當感情變得逐漸冷淡,想挽回卻不知道該怎麼做,私家偵探能找出問題挽救您的幸福,重拾另一半對你的在乎。
面臨人生的重大決定,有必要將風險降到最低,私家偵探能為您詳細的調查,看結婚對象是否有不正當交友或債務等。
本協會提供離婚相關諮詢,能協助您分析離婚時要如何爭小孩監護權、剩餘財產分配、離婚協議書怎麼寫等等。
針對公司行號或生意往來之對象調查信用、仿冒、財務狀況與文書鑑定等,讓您能夠掌握合作對象的資訊免於風險。
私家偵探尋人的管道與手法多元,您提供的情報越充足,我們就能越快為您找到人,即便只有姓名電話也可以來電詢問。
任何本票借據、匯款或對話紀錄、或是脫產迴避剩餘財產分配,私家偵探都能為您找到跑路的人,或追回隱匿的財產。
台灣有許多接受委託調查蒐證的私人公司,請務必要慎選有通過政府合法立案的公司,合法立案的公司較為注重公司形象,而且除了受到政府監督,對於委託內容有疑慮或發生糾紛時也有申訴管道。另外在簽約時,記得核對承辦人的雙證件,詳細記下對方的資料…
委託合約書的內容一定要親自確認過再簽名,如果任何疑慮都可以要求白紙黑字在合約裡面寫清楚,費用的部分最好也一次講清楚,如果能讓律師幫忙審閱並公證會最好,由於這是需要法律知識的行業,許多公司都有進駐律師,在簽約時可以詢問對方能否請他們提供律師見證…
網路上很多巧立名目、或是移花接木的假公司,聲稱是政府合法立案,實際上連營利登記證都沒有,有些還會在Google地圖建立假地址,那種只有免費電話的更不用說,所以如果承辦人只跟你約在咖啡廳等地方,遲遲不帶你進公司詳談簽約就要特別注意!就算進了公司也要注意他們是否有相關證書及執照…
在選擇偵探進行委託服務時,碰到對方開出(或接受)很便宜的價格一定要特別小心,因為真實的調查過程是需要時間、器材及人車成本的。這種看似賠本的生意肯定有問題。像是拿錢不辦事,用錯誤資訊讓你草草結案、或是過程中不斷追加費用,或是省器材跟程序,直接違法蒐證牽連客戶的不在少數…
1 .會員有發言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、表決權和罷免權。
2 .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。
3 .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。
4 .對本協會工作的監督、批評和建議權。
5 .入會自願、退會自由。
1 .遵守本協會章程。遵守本協會制定的執業指令、規章、制度,且以本協會制定的執業指令、規章、制度為執業標準,並加以推廣。
2 .執行本協會的決議,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。
3 .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和榮譽。
4 .主動向本協會反映有關社情民情,提供有關資料,提出建議。
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。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時,得分區比例選出會員代表,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,行使會員大會職權。會員代表任期四年,其各名額及選舉辦法由理事會擬訂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。
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之職權如次:
一、訂定與變更章程。
二、選舉及罷免理事、監事。
本會設立理事七人、監事二人,由會員(會員代表)選擇之,分別成立理事會、監事會。
理事會之職權如次:
一、審定會員(會員代表)之資格。
二、選舉及罷免理事長。
三、議決理事、理事長之辭職。
四、聘免工作人員。
五、擬訂年度工作計畫、報告及預算、決算。
六、其他應報行事項。
理事會置理事長一人,由理事互選之。
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,並擔任會員大會、理事會主席。
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,應指定理事一人代表之,不能指定時,由理事互推一人代表之。
理事長出缺時,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。
監事會之職權如左:
一、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。
二、審核年度決算。
三、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。
四、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。
五、其他應監察事項。
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,由監事互選之,監察日常會務,並擔任監事會主席。
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,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,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,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。
監事會主席(常務監事)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。
理事、監事均為無給職,任期四年,連選得連任。理事長之連任,以一次為限。
理事、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。
理事、監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應即解任:
一、喪失會員(會員代表)資格者。
二、因故辭職,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。
三、被罷免或撤免者。
四、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。
本會置祕書長一人,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,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,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免
之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。但祕書長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。
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理事監事擔任。
工作人員權責及分層負責事項由理事會另定之。
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、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,其組織簡則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,變更時亦同。
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一人,名譽理事、顧問若干人,其聘期與理事、監事之任期同。
1 .會員(會員代表)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,每一會員(會員代表)為一權。
2 .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之義務。
3 .會員經出會、退會或停權處分,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,除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者外,應繳清前所積欠之會費。
4 .會員(會員代表)有違反法令,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
5 .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,即為出會。
6 .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。
積極拓展民眾對偵探行業的認知,制定產業發展計畫及擬定職業規範,並成為業界與民眾溝通之橋樑,為偵探行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服務環境。
執行偵探認證和偵探專業技能培訓,包括剩餘財產分配之訴的蒐證等,升級業界偵探整體素質,給客戶更專業的服務與安全的消費環境。
創建全國最具影響力的權威組織中華民國專業偵探協會網,最大限度地在網路宣傳和推廣優秀人才,全方位提昇偵探的活躍度和競爭力。
將與世界各國,各地區的偵探組織建立廣泛的聯繫和良好的合作。以及協會相關人員每年都去偵探行業發達國家考察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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